地级“十佳公仆”焦成华【地级“十佳公仆”焦成华】 焦成华,山东省太安市人,1958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加格达奇区公安交警大队长。
1973年3月在加格达奇区砖厂参加工作,曾任东风林场、地区工程公司、加格达奇区政府办公室工人、司机,1984年6月任加格达奇区交通局监理所监理,1987年8月任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监理、副队长,1999年任现职。焦成华自从担任加格达奇区公安交警大队长,以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团结并带领大队全体干警开拓创新,勇争排头,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使加格达奇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明显改善,秩序井然。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年稳中有降,2000年事故起数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62%,死亡人数下降40%,伤人数下降36%,财产损失下降36%,全年未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在他带领下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全部破获,常年扶助白桦乡贫困农业户杜立道一家,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经常去杜家问寒问暖。多次带领全队干警为灾区灾民、贫困学生捐款救助。1999年至2001年,加格达奇区交警大队在他的领导下,队容队貌、车容车貌焕然一新,成为大兴安岭地区交警系统优秀单位。1999、2000年加格达奇区交警大队被评为省、地区交警系统先进单位、被省交警总队授予全省交警系统标兵集体,被授予地区政法系统、交警系统先进单位,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地,区安全先进单位。他本人荣立三等功一次,多次受到省、地、加区的表彰和奖励,2001年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十佳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