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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十佳公仆”李丽荣

地级“十佳公仆”李丽荣





【地级“十佳公仆”李丽荣】 李丽荣,女,黑龙江省拜泉县人,1963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兴安岭行署人事局副局长。
  1982年10月在松岭区第一中学参加工作,历任教师、教研组长、团委书记,1990年12月任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办公室科员,1991年10月任大兴安岭行署人事局科员、副科长、科长,2001年4月任现职。李丽荣工作踏实,有爱岗敬业精神。从事教育工作,所教学科高考成绩两次名列地区前茅。做共青团工作,1988年被评为地级优秀团干部,被选送到团中央培训班学习。1996年10月,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职称科科长,工作力度大,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微机联网,规范了职称管理。1997年起草的《大兴安岭地区企事业单位考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兴安岭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先行于省,得到省人事厅高度重视。所在的职称科连续5 年被评为全区人事系统先进科室。被任命副局长后,分管职称评审,上访率全省最低。在职称考试上,秉公办事不怕得罪人,严格把握政策。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对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实行公示制。并积极向省人事厅争取智力引进经费10 余万元,实现国家引智项目4项。“北美短叶松”,“西伯利亚红松”的引种,为全区营造速生丰产林,实施“天保工程”创造有利条件。马铃薯育种和栽培技术的引进,为提高高纬度地带马铃薯产量和质量,缓解全区精淀粉原料不足奠定基础。邀请机械专家为漠河、图强、阿木尔、塔河解决四台进口联合育苗作业机组的维修难题,使其恢复生产,为全区避免500余万元的损失。1994至1999年连续6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996至2000年连续5 年被评为地直机关“十佳公仆”,1997至1998年连续2年被记三等功、评为模范党员标兵、全省人事系统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十佳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