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 年初,行署与地委组织部、宣传部、地区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局、财政局、广播电视局、林管局财务处、大兴安岭日报社11个单位签订《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状》。宣传部、报社、电台、电视台强化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各级广播站、电视台开办计划生育专栏13个,播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稿件60余篇;大兴安岭日报社开辟《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知识问答》专栏,年发稿50余篇。民政、公安、计生部门实行三家联合办公制度,控制早非婚生育,涉农部门参加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在发展自营经济和扶贫工作中,优先照顾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公安、工商、劳动、建设等部门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70% 以上,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行署签订责任状的11个单位均兑现了责任状。
(张景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