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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场所管理

宗教场所管理


【宗教场所管理】 加强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引导教徒们发扬民主管理作风,加强教堂安全和美化。10月份加格达奇清真寺维修,行署秘书长郑宝满协助解决价值2万元锅炉1台,区政府解决一个烟囱及70块水泥盖板价值5 000元。塔河清真寺、松岭念佛堂、加格达奇区东山基督教感恩堂,为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做出样板,加格达奇清真寺民主管理经验在省伊协工作研讨会上交流。截止2001年底,全区县级以上政府正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22个,其中伊斯兰教清真寺5个;佛教北林寺1个、永度庵1个、念佛堂3个;基督教堂3 个;基督教聚会点8个;天主教堂1个。行署民族宗教局依据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年度检查办法》,对已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度检查验收,颁发年检合格证书,合格率100%。
                                   (曹庆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