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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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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 年初,全区民政系统确定脱贫目标120户,其中呼玛县50户,塔河县20户,漠河县10户,加格达奇区40户。三县分别制定扶贫方案和措施,层层签订包扶责任状,限期完成目标。由脱贫前不足2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收入1 000至2 000元。
                                   (郑宝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