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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


【优抚工作】 接受安置退伍军人41人;全县49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维修费和医药费1.3万元;“春节”、“八一”慰问部队6.5万元;收取优待金9.5万元,发放优待金10万元。
                                   (张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