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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 把查处违纪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重要任务来抓,立案18件,结案18件,其中大要案7件,占案件总数的38.89%。有2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挽回经济损失14.2万元。30名处级干部、385名正副科级干部按要求进行个人申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19名处级和科级干部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时向区委或区纪委写出书面报告,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赵树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