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检察工作

检察工作


【检察工作】 依法受理公安机关报捕案件140件52人,审查批捕37件44人,不批准逮捕案3件8人,追捕1件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34件4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件40人,移送地区分院审查2件4人,抗诉1件3人。对群众来信来访全部接待、受理、答复,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化解社会矛盾,接待群众来访48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32人次,受理举报线索32件,转处23件。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8件,渎职案件2件,立案1件1人,抓获携款潜逃犯罪嫌疑人1人,直接收缴赃款4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与31个单位签订职务犯罪预防责任状,进行案件回访8次,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4次,下发检察建议13次,均被采纳。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先后有2个科室、8名干警受到省、地、区表彰,1个科、3名干警被地区检察分院记3等功。
                                   (李清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