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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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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 述】 2002年,全区司法行政战线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管理、监督力度,严格执法,积极扩展法律服务领域,主动介入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管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加强了以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带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地县两级党委按年度学法计划,进行了 6次以上的集中学习,积极探索适合林区实际的公益性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王金辉)
  
  【实施“四五”普法】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依法治区方案要求。在深入持久有针对性地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了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国家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快了由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区各项事业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适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开展专业法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日、纪念日开展《人口计划生育法》、《森林法》、《档案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师法》等专业法律的宣传活动,增强了相关执法部门的依法办事能力,推动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王金辉)
  【律师工作】 结合实际情况与地区公、检、法机关联合发文,对全区的法律服务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管理较差的个别律师事务所提出整改要求。对 3名非律师人员代理案件进行了处理。经过整改,全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明显好转,各律师事务所都建立了诚信服务制度,对每名律师建立《信誉档案》,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提高了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对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两次执法大检查, 着重查受案、收费和办案质量及财务情况,共检查卷宗290余卷,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提出了整改意见,规范了律师的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服务上水平。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926件,其中,刑事诉讼及代理103件;民事案件诉讼代理406件(含起涉外案件);经济案件诉讼代理86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 14件;承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316件,共涉及标的额5988万元。索回赔欠款1493万元,解答法律咨询 1301件,代写法律文书712件,参与接访12次。担当法律顾问85户,其中,政府6户,企业(含乡镇企业)50户,社团 14户,机关事业单位15户,还为12名个人担当法律顾问。               (王金辉)
  【公证工作】 全区公证机关开展了“创精品,树形象”活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增强了公证员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全年两次执法检查中,共查卷宗近1000卷,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提出改进意见,促使公证员严格办证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10 176件,其中国内办证9768件(主要是林业职工一次性安置公证),涉外公证408件。
                                     (王金辉)
  【建立司法调解中心】 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在全区4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规范了调解程序,建立了具体制度。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协调作战”的工作方针,以调处的效果作为工作标准,推行“回访”制度,巩固调处效果,全区司法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纠纷280件,调处成功率达98%。
                                     (王金辉)
  【整顿调解组织】 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共保留人民调解委员会 901个,调解员3750人。加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提高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共建标准化调委会867个,占全部调委会的96.2%,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457件,成功率达96%以上,全区的各类纠纷较2001年下降了800多件,没有因调处不当导致民转刑案件和自杀案件。                       (王金辉)
  【排查工作】 对矛盾排查的时间、范围、重点、方式、总结、反馈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组成了工作组深入基层督办、检查、指导排查工作,推行排查登记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共排查走访重点户600多户,重点人2000多人。             (王金辉)
  
  【法律援助】 2002年,全区 70%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增强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全区律师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6件,其中,民事案件42件,刑事案件24件;还有公证援助313件,咨询1137件,代书 82件。在刑事辩护中,有70%以上的未成年人被告被判处缓刑,有40%以上的被减轻或免除处罚。并积极对未成年人被告及监护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了较好效果。           (王金辉)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加大“148”的宣传力度,扩大了“148”的影响,4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拔打‘148’法律服务进万家”的宣传日活动,全区共设咨询台10个,出动宣传车4辆,发放宣传单10 000多份,咨询 2000多人次,共受理“148”咨询电话653个,接待来访334人次。                (王金辉)
  【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为了使“两放”人员生活有出路,防止重新犯罪,积极协调安置,并定期进行帮教,建立帮教档案,呼玛县司法局开办了“两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砖场,三年来共安置“两放”人员18人,防止了部分“两放”人员重新犯罪回监所。全年全区共回收刑释解教人员113人,其中,刑释101人,解教人员12人,城镇安置率90%以上,农村安置率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王金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