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公安
公安
【综 述】 2006年,全区公安机关围绕地委、行署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工作和发展思路,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驾驶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处置突发案件能力、为经济发展服务能力、正规化水平、执法水平,推进“平安兴安”创建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强化交通和消防管理,开展系列治安整治行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行署公安局被行署列为2006年执法示范单位。行署公安局领导班子被地委评为一类班子。全区刑事案件立案1331起,破获刑事案件1172起,抓获刑事案件成员 663人、抓获逃犯221人;查处治安案件115起,抓获处理涉案人员145人;发现命案24起,破获 21起;破获涉毒案件16起;破获森林案件117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7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5万元。命案侦破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被省公安厅授予2006年度全省侦破命案工作先进集体。呼中区公安局民警刘振山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加格达奇区公安局范岭宝被评为2006年度全区全省公安系统十大新闻人物。全区有15个集体荣获三等功,20个集体荣获嘉奖;52人荣获三等功,179人荣获嘉奖。
【维护政治稳定】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处理群众涉法上访工作,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确保全区政治稳定。全年共发生群体上访事件5起,同比下降73%,没有发生有政治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228件(次),信访总量同比下降8.3%;对上级交办的10起重点上访案件全部查结,查结率100%,息诉罢访7起,息访率70%。完成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国家林业局局长贾志邦、省委书记钱运录和省长张左己等领导来区视察安全警卫工作,以及大型会议、重大节庆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受到上级领导赞誉。
【刑事侦察】 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侦破命案工作为龙头,以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工作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区共立刑事案件1331起,同比下降5.4%,杀人、抢劫、放火、绑架等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除放火案件同比上升外,其余案件同比均呈下降趋势;破获刑事案件1172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663人。抓获逃犯211名,其中,抓获省厅督捕逃犯14名,抓获率77.8%,提前完成并超出省厅指标37.8个百分点;抓获命案逃犯 41名,网上命案逃犯基数下降10个百分点,完成命案逃犯基数下降目标。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4次通过移动、联通、 网通三家通讯公司面向全区用户进行短信息宣传,在《大兴安岭新闻联播》播出有关打黑除恶宣传报道21次,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文章10篇。全区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在各地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全年共摸排线索15条;侦办省“打黑办”挂牌案件1起,查证省 “打黑办”批转涉黑涉恶线索4条,已办结3起;通过专项斗争,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起、查处治安案件 115起,抓获处理涉案人员145人。
【命案侦破专项行动】 全区现行命案发24起,同比下降14.3%,破21起,破案率87.5%,同比上升1.8%,超出省厅 85%指标的2.5个百分点。 年内无新增命案逃犯,命案侦破工作实现“两降一升”工作指标。破获命案积案7起,综合破案率112.5%,超出省厅指标 12.5个百分点。省厅挂牌督办的2起命案全部破获,破案率超出省厅指标60个百分点。破获 2000年以来命案积案4起,破案率11.4%,超出省厅指标6.4个百分点。全区有6个县区局实现命案“零发案”,呼玛、塔河、十八站命案现案全破。加区“2006.7.5”系列放火案件、“2006.10.20”林福田、林威系列杀人案等一批恶性案件及时侦破。
【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 全区共立“两抢一盗”案件 984起,同比下降7.6%,破857起,破案率87.1%,同比提高4.8%。诉教“两抢一盗”作案成员 170人,同比提高5.6%。立盗抢机动车案件3起,同比下降62.5%。实现省厅要求的诉教人犯数上升、盗抢机动车案件下降的“一降一升”指标。其中,公安部、省厅高度关注的跨越9省区,连续作案150余起,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的系列撬盗金柜大案被成功侦破。
【打击毒品犯罪】 破获建区以来最大的贩卖毒品案件,抓获贩毒嫌疑人 2名,缴获冰毒283.61克、麻古60粒;全年共破涉毒案件16起,惩处涉毒违法犯罪人员17名,查获冰毒 310克、摇头丸40粒、麻古87粒、收缴大烟膏640克、罂粟籽1960克、罂粟壳650克。全区连续四年实现罂粟“零种植”目标,受到国家森林公安局和省公安厅表彰。 【森林保卫】 以“兴安绿剑”和“绿盾”专项行动为龙头,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依法查处火案,保护林区生态资源。全区共破获各类森林案件 117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76人,收缴木材1876.46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5.5万元;共查处火案57起,查破率100%。在春季扑打松岭、呼玛等地森林火灾中,全区共出动警力 416人,消防车辆57台,打烧防火隔离带10万延长米。受到国务院扑火前线指挥部表彰。
【打击经济犯罪】 先后侦办加格达奇区城市信用社等大要案件。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坚持边物建、边使用、边工作、边摸索。对全区各辖区内经嫌人员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调查摸底和控制工作。对确定的经嫌人员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全年共立经济案件16起,破获14起,破案率87.5%;破获积案3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全区已建成社区警务室42个,城市社区覆盖率100%。坚持走社会化防范之路,全区有保安员、治安员、低保人员等社会辅警力量2600余人。加大对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共增加警用巡逻车辆21台,在主要街道、社区、行业场所和重点部位开展网络化巡逻。加强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共投入物防技防设备资金 370余万元。全区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
【刑事技术工作】 加强现场勘查,特别是命案现场的勘查工作,注重生物检材和微量物证的提取、利用及案情分析工作。在全区开展利用现场手印破案评比活动,促进刑事案件侦破。全年共受理案件151起,出具鉴定书123份,出具检验报告32份,勘查各类现场35起;利用现场手印直接破案19起,带破案件20余起。
【“三查、两清”及“丙戌”专项行动】 3月20日至6月 30日, 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三查、两清”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实有人口、侧重调查高危人口、彻底清查出租房屋,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清理核查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口。4月20日至9月30日,开展“丙戌”专项行动,“丙戌行动”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出租房屋、失踪未成年人和整治“送子车”隐患三项工作。全区各地把两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两个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实有人口172 581户、474 377人,其中,排查依靠对象228 751人,排查调查对象75 165人,排查工作对象3777人;核查2003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619人,筛选高危人口 2840人,核查失控或下落不明刑释解教人员125人,列管重点人口 1782人;登记出租房屋7899户,登记暂住人口25 53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9起,行政拘留42人,刑事拘留11人,劳动教养 2人,逮捕10人。抓获本地逃犯1人,外地逃犯3人;未发现未成年失踪人口及“送子车”现象。
【枪支爆炸物品管理】 自6月起,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 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些地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管理不严、流散社会等突出问题。共检查网吧95家、歌厅196家、台球厅48家、洗浴中心29家、旅店189家、游戏厅51家、商店及集贸市场359家,检查涉枪涉爆单位20个,收缴炸药1568.25公斤、雷管 209枚、导火索2150米,枪支6支、子弹35发,管制刀具68把。
【“规范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专项行动】 从6月1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 100天的“规范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专项行动(“蓝天行动”)。行署公安局召开会议,对“蓝天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规范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检查单位3445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439处,责令整改287处,签订保证书1669份,停业整顿19家,取缔8家,治安拘留159人,罚款 215人,罚款95 150元,劳动教养4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3人,移送起诉4人。
【“三基”工程建设】 开展“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活动”。制定《全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规划》。在警力下沉、机构整合、警务保障、正规化建设、苦练基本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层警务保障条件有所改善。2005年起,全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共计462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办公大楼19 513平方米。全区新建派出所46个;新建改建看守所8个。用于改善装备资金 4500余万元,其中,配备消防车 51辆,新购置各式警用车46辆,购置微机460台。全区累计下沉警力180人,有10个基层局一线警力达到或超过总警力 85%的下沉比例。警力整合稳步推进,第一期派出所合并已经完成,呼中区公安局原有7个派出所,现合并成4个派出所,其中,呼中镇派出所警力达22人。全区共有一级所3个,二级所13个,三级所 23个,全区三级以上派出所达50%以上。以全省公安信息化服务基层基础 “重点攻坚”专项行动为载体,加强执法办案系统、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执法监督系统、“办公自动化”等重点项目建设。塔河、漠河、呼玛和新林公安局完成 “三台合一”(110、119、122三台合一)任务,行署公安局投资333万元,历时 54天,建成集公安指挥中心、反恐指挥中心、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城镇消防和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全功能、实战型指挥中心,全区公安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全部开通。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大练兵的意见》,坚持长期开展岗位练兵,全面落实 “三个必训”(民警上岗和首任必训、职务和警衔晋升必训、基层和一线民警每年实战必训)制度,对全区所队科长全部轮训一遍;对新招录的 15名特警队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封闭式强化训练。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6期,培训民警 1034人。在“全省刑警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中,大兴安岭地区代表队获全省“团体第三名”。
【公安法制建设】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民警办案标准》、《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民警办案纪律》等10项制度。修改、补充《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处理情况登记簿》、《治安行政处罚登记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登记簿》等13种登记簿册,使全区公安执法台账实现规范化。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培训班,对全区90余名基层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在大兴安岭电台举办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讲座,在《法制园地》节目里播发。行署公安局成立执法检查组,两次对12个基层公安局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执法问题 120个。共审核把关各类案件 1295起,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执法问题374个。组成三批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到执法工作量大、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的基层所队,研究、解决基层执法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普遍建立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坚持月检查、季考核、年评比。强化劳动教养审批和复议应诉工作。全区呈报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86人,审核决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69人,审核决定准确率100%。受理申请复议案件17件,其中,维持13件,决定撤销3件,未结1件。没有发生败诉和冤假错案现象。
【监所管理】 对基层各看守所检查督导,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法律教育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证监所安全。推进等级化管理,进行考核评定。组织各看守所学习其他地市深挖犯罪工作先进经验,发动全体管教民警,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的威力,对在押人员开展政治教育。全区各看守所共计为侦察部门提供可靠线索186条,从中破获案件196起,其中命案 4起,抓获网上逃犯3人。
【内部安全保卫】 加强企业保安护卫队(原企业经济民警队)的规范化建设,7月31日至8月5日在加格达奇举办两期企业保安护卫队伍岗位培训班,110人参加培训。开展对企事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由行署公安局牵头,银监局、邮政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等 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区银行营业场所和保安押运公司进行安全大检查。共下发《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项目13项。6月下旬,行署公安局经保支队利用10余天时间对列管的省属 23家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共发现3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对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配合矿产资源部门清理和打击非法采金人员,共出动警力50余人,清出非法采金人员近100人、采金船两条、水枪两条,拘留1人。
【出入境管理】 加强窗口达标建设。简化申办公民出入境程序,缩短领取护照、证件时间,实行一站式、无休假和送证上门服务。建立完善“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企业人员申请赴港澳商务申请备案制等制度。通过户籍网络查询,通报登记备案网络查询和面对面对申请人询问,阻止 2起户籍存在疑点的申请,5起国家工作人员隐瞒真实职务的申请和1起冒充企业人员赴港澳商务申请。组织开展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住、非法谋职)外国人、“非法移民”和“清理党员干部违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专项行动。加强对赴俄人员调查摸底,对赴俄人员的资料信息进行详细登记造册,定期组织人员对其动向进行调查。全区未发现居民经俄罗斯、乌克兰偷渡到第三国现象,也未发现有“三非”外国人。各地建立健全临时来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制度,涉外情况信息限时通报制度。开展对涉外接待留宿单位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建立情报信息员网络。2006年全区共受理审批2870人次出国(境)申请。全区临时来华境外人员206人。
【干部任用】 地委为行署公安局解决2名副局长高配正处级问题;解决5个林业地区公安局政委高配副处级问题;对 8个基层局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地局有 6名同志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公安干部职级待遇不断提高,走在全国林业公安系统前列。
【公安宣传】 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立新闻发言人协助机制和定期发布制度,共举办新闻发布会 8次。与中央、省、地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加强对大要案的宣传报道工作,“2006.10.20”林家父子系列杀人案件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以案说法》,省电视台《新闻夜航》、《警察故事》、《法制在线》,大兴安岭电视台《新闻联播》等栏目播出,并在《人民公安》、《黑龙江法制报》、《大兴安岭日报》等报刊进行报道。全区公安机关在各级媒体共发新闻稿件、报道2135篇,其中,国家级35篇、省级225篇、地级1875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21次。在4月召开的全区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会议上,地区公安局介绍了宣传工作经验,受到与会者好评。
【纪检监察】 从3月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 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每名民警结合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查找自身在思想、工作、纪律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全区公安机关共查摆出5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 《加强公安民警思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修改完善《加强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监督制约规定》等项制度。全区公安机关共修改完善各项制度规范36项。对交流、调整任职35名干部、新任职的68名科所队长和拟进警司的民警培训班46名学员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19名民警进行诫勉谈话。全区公安机关集中 5个月时间,开展“三项排查” (深入排查和整治公安机关民警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和“冷横硬推”、“吃拿卡要”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判措施,违规扣押财务和违规责令停业、吊扣证照、乱收滥罚、公路“三乱”等问题;深入排查整治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问题)和“三个专项治理”(对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对盗抢机动车过户、上牌、直接参与买赃、销赃等问题专项治理;对涉黑、涉恶和涉毒、涉赌专项治理)工作。对3名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取消取保候审。对 4名超期羁押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召开民警大会,对节日期间严格执行“五条禁令”进行动员部署。先后 8次组成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到基层公安局进行明察暗访。全区公安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70余次。召开全区公安机关公开处理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塔河、十八站公安局发生的 3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全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0起 14人(追究领导责任2人),其中,违反财经纪律2起2人,交通肇事3起7人,受贿1起1人,工作失职4起4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5人,记过1人,记大过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撤职2人,开除公职2人,开除党籍1人,判缓刑2人。
【从优待警】 贯彻从优待警方针, 落实民警年休假、健康体检和人身保险制度。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制度(试行)》,建立民警个人体检档案和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的绿色通道,与医保部门达成定期为患病民警检查协议。行署公安局对全局民警进行体检。在全区重点工作目标中,对保证基层一线民警必须享受年休假做了硬性规定。成立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制定下发《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工作职责》。各县区局也相继成立维权委和办事机构。民警维权委员会成立后,共受理民警维权投诉11起,行政处罚3人。
【服务经济建设】 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15条措施》;呼中区公安局制定《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规定》,明确服务承诺、服务措施等30条内容。加格达奇区公安局制定《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规定》;漠河县公安局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活动;新林区公安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走访企事业单位18个,召开群众座谈会 6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地区交警支队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和走访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全区公安机关共发征求意见函600余份,走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416家,召开各类座谈会40余次。
【“金盾工程”建设】 在2005年全面完成公安三、四级网络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开展网络增值服务。开展 “五通一联”(公安语音专线部队通、交互式电视电话会议县区通、桌面视频培训系统部队通、刑事案件远程会商系统县区局通、110可视指挥调度系统县县通,350兆无线集群系统全省联网)工程建设“百日会战”,9月 5日,行署在图强林业地区公安局召开由各县、区、林业局主管公安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全区“五通一联”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传达七台河现场会精神,部署全区“五通一联”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工程建设资金投入问题。在当地党委和林业局支持下,“五通一联”工程建设按期完成任务。十二个县、区、林业地区公安局实现“五通”,其中两县、一区实现“一联”。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从4月开始, 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召开全区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全区各地采用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交流学习体会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等形式组织民警学习罗干、周永康、杨焕宁等领导关于教育活动的讲话精神,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行署公安局聘请黑龙江省司法警官学院李洪吉教授为全体民警做专题辅导,收到良好效果。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查找执法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区公安机关共梳理出执法思想不端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四大类问题37条,逐项落实整改,建立完善各项执法制度45项。 (李长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