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宏观经济调控地方宏观经济调控 【改革开放30年地方经济】 大兴安岭林区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已形成以林业为主体,农业、木材加工业、矿业和第三产业迅猛发展,国有、公有、个体、私营多种所有制经济并举,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林区经济新格局。
1977年基本建成松岭、新林、塔河、呼中、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十八站8个林业局,4个林场,生产能力368万立方米。
1979年起,贯彻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到1983年,在制定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强调继续贯彻调整、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保吃饭、保建设,当年农业总产值实现6064万元,比1982年增长4.9%。工业产值实现4500万元,增长4.3%。1984年,贯彻落实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展对苏贸易调查。实现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转变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上来;由过去指令性计划过多,转到指令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轨道上来;由单纯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三个转变”上来。198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78万元,比上年增长21.3%,农业产值 7536万元,比上年增长34%。1990年,编制《大兴安岭地区 “八五”时期和今后十年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方案》;制定全区“科技双兴”方案;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各行各业对口支持乡镇企业的工作方案》。成立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管理信息领导小组。1991年,全区实施“避危兴林”和“科技双兴”方案,全面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制定《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方案》,对全区替代产业的形成提出指导原则。是年,开始实施《林业企业内部区划调整总方案》,扩建 4个林业局,新组建2个局, 调整后形成十个林业局的生产格局,木材生产能力 544.4万立方米。1993年编制《全区第三产业发展思路》、《全区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地区国民经济登新台阶总体方案》,实现国民生产总值17.2亿元,增长8.1%,农民人均收入1261元。工业生产总值19亿元,增长5%,农业产值23 219万元,增长10.2%。1995年编制出 《大兴安岭地区“九五”和2010年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及《大兴安岭地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再次创业”规划》、《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发展规划》。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实现 22.05亿元,完成年计划101.6%,比上年增长6.5%。1998年,大兴安岭地区成为国家首批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地区之一。重点开发林木、土地、矿产和山野四大资源,走林工结合、林农结合、林矿结合、林副结合的路子。2001年,编制《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
“十五”期间,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全境被纳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大兴安岭地区成为全国最后一个享受西部开发政策的地区。2004年,编制《大兴安岭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和《大兴安岭地区西部开发总体规划》。“十五”期间,结构调整进程加速,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全区生产总值2005年实现46.1亿元,五年年均递增6.3%。
进入“十一五”以来,大兴安岭地区抢抓天保工程、西部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机遇,提出“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构建和谐兴安,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和“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工作思路,保护资源环境,调整经济结构,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2008年,大兴安岭地区成为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之一。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7.9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 5.1亿元。漠河机场建成通航,全区高等级公路达到1307公里,区域电网并入国网,一批亿元以上产业大项目相继落地并开工建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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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2008年,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实施生态战略,发展特色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的战略构想,坚持“生态立区、工业富区、项目兴区、打造园区、富民强区”的工作思路,建设生态功能区,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200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9.7亿元,同比增长12.1%;城镇固定资产投资22.6亿元,同比增长25.6%;全口径财政收入 5.2亿元,同比增长39.2%,连续三年保持20%以上增长速度;一般预算收入2.6亿元,增长34%;外贸进出口总额1546.22万美元,增长26.6%。
【编制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年初,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各县区、各职能部门及时沟通,根据2007年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机遇和困难,对2008年全区的经济运行形势进行预测和综合平衡,完成宏观经济指标及其各项分解目标的测算工作,编制《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划》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指标;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计划;第一产业经济计划;第二产业计划;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分解表;预安排投资实施建设项目计划;第三产业计划;非国有制经济主要指标计划;财政、经贸、外资、消费品零售额计划;社会保障计划;人口计划;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计划等12项计划内容。
【政策与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3月,大兴安岭地区成为全国 12个首批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之一。2008年争取到第一笔中央财力转移支付资金3800万元。累计争取国家及省投资31 841万元,其中,城市环保基础设施项目2040万元,公路建设项目10 000万元,漠河支线机场建设项目5000万元,公检法系统项目122.1万元,文教卫生项目1435万元,农林水利项目 3706万元,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23万元,较少民族建设项目31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293万元,农村沼气工程项目249.5万元,江河治理项目301万元,廉租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项目2661.5万元,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项目3800万元;资金项目涉及工业、农业、交通、司法、医疗、文化、民生等多方面。
【推进项目建设】 与各成员单位配合,实施项目分工负责制,制定项目考核奖励机制,强化项目跟踪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培育开发机制,健全重大项目后续服务机制,形成领导密切关注、部门服务跟进、县区局积极落实的联动机制。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对23个投资和产值超千万元、资源利用达到一定深度、产品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在建产业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向地委、行署呈报 3篇项目建设专题调研报告,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2008年地区纳入项目建设年重点建设项目75个,重点推进项目47个,其中,开工项目41个,项目开工率87.2%;完成项目投资24.6亿元。呼黑公路、加卧公路等3个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完成年初预期目标,漠河机场如期通航;重点推进的30个产业项目,有18个项目正式建成投产,投产率60%,拉动工业增加值增长30%。“十项民生工程”基本完成,加区、松岭和呼中2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工程使4500户居民迁新居。对俄贸易园区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7亿元,入园企业20个,项目到位资金8.45亿元,已有11个进入生产或试生产阶段。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古莲至洛古河地方合资铁路项目得到国家铁道部和省政府的批复立项,可研报告、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土地预审已编制完成待相关审批;洛古河大桥项目获国家批复立项,已完成签署政府间建桥协定前的有关手续,俄方正完备国内签署政府间建桥协定前的相关手续。
【林业体制改革】 把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作为林业体制改革试点,制定《十八站、韩家园林业局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并上报行署,十八站林业局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完成加格达奇区林业局体制改革验收工作,成为以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建设为主的森林资源管护局,实现企业改制和国有林业发展目标。推进粮食管理体制改革,先后三次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理顺粮食管理体制协调会议,具体落实有关阿木尔、十八站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及所属粮食企业向政府移交的相关事宜,并多次同行署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在移交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规划编制工作】 2008年完成地区《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全面振兴暨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规划》的编制。《煤炭产业发展规划》经反复多次修改,邀请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勘察设计研究院专家和地区有关部门领导就规划征求意见,经再次修改送地区领导审阅后上报省发改委待审;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对全区工业化建设进行规划,编制完成《全面振兴暨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规划》。按照地委要求对全区《十一五规划》进行中期调整。完成《大兴安岭地区沿边开放带建设规划》和《大兴安岭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2008年修订稿)》初稿的编制。
【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 定期组织地林直30家单位召开经济分析例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地委、行署提供经济运行状况及调控对策建议,为地委、行署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在常务会上作汇报,得到地委、行署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和认可,二、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得到有关领导的批示。发改委对事关全区经济发展的有关重要经济指标采取动态跟踪、长期监测的方法,向省信息网提供各类有效信息,完成全区经济监测预警工作。
【物价监管】 针对2008年物价形势,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全面落实价格调控措施,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使物价处于全省较低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对部分商品启动临时干预措施的要求,在全区选定31家有影响、市场占有率高的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和15种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调价备案制度。开展全区惠农政策专项活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减负政策,对全区存在的16项应取消收费项目予以全部取消。组织实施“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行动,以加区为示范,对较有影响的经营11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的 10家商企推行定点、定时、规范的市场价格监测制度。对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采取定点挂牌监测,做好价格分析预测,发布《价格动态》14期。对波动较大的蔬菜、食用油、液化气、化肥等价格供给状况及诱因展开调查,做出科学研判。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执行明码标价,制止和打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开展电力、液化气、成品油、化肥、原料奶、旅游市场、邮政资费、药品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等检查。受理价格举报、咨询等52件,全部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退还举报人价款 322元,收缴23 100元。
林业经济调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减轻项目单位跑省审批负担,凡是需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 7日内完成评估、论证和审批;对需要赴国家和省审批的项目,实行项目报批“领办制”,派专人帮助办理各项审批备案手续。在不违背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行署发改委采取争取省下放部分项目审批权限、以可研报告代替申请报告、“先上车、后补票”等超常规措施,为22个项目进行核准备案,为 9个项目进行可研和初设批复,没有出现因为发改委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项目按期开工的现象;完善申请开发银行贷款“协办制”,主动与各级平台及有关部门衔接、沟通,为企业和项目单位服好务。行署发改委领导多次到工业园区和项目单位现场办公,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数次带队赴省协调解决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受到企业好评。中电投大兴安岭能源公司给地委、行署、林管局送去一封感谢信,对行署发改委给予感谢。
【扩大内需工作】 行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国家和省扩大内需政策导向,有针对性地谋划项目。多次召开委务会议研究扩大内需工作事项,领导带队数次赴省就扩大内需工作向上沟通、汇报、争取。筛选、汇总第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环保等手续完善,前期工作基本达到可申报程度的项目 143个,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建设、污水处理、供水、生态功能区等领域。起草《大兴安岭地区争取国家及省投资奖惩办法》。 (李晓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