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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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民政工作】 改革开放后,大兴安岭地区民政部门制定《大兴安岭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兴安岭地区重大自然灾害灾民转移安置应急预案》,提高系统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在“5·6”大火、洪涝、旱灾、森林草原火灾、冰凌、低温冷冻冰雹、风灾,雪灾、地震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采取有效措施紧急救助,将灾害损失降低最低点。1999年始,大兴安岭地区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4次扩面,低保人数由617人增加到35 522人。保障标准由90元/月提高到 160元/月。实施分类施保制度,对老年人、“三无”对象、正在接受教育的贫困学生、重病、重残人员加发保障金。1999年至2007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金1.53亿元。2002年,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至2007年,农村享受低保由1687人增加到3420人,低保标准由800元/年增加到1000元/年。累计发放农村居民低保金553.2万元。2005年至2007年对城乡特困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121.76万元;农村医疗救助金92万元。从1982年至2007年,救助流浪乞讨及特困自流人员13 057人。在救助站成立反家庭暴力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避难场所。对无依无靠孤寡老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供养标准,改善服务设施。新建和改建18个“星光老年之家”和一所老年公寓,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32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720元。2004年始,社区工作建设全面开展,至2007年,投入 1.2亿元,中心城镇的26个社区按“一、四、六”硬件标准设施建设全部完成,各社区配备“八机一屏一网”实现多媒体现代化办公,建立“一网三系”公共服务网络,设立“九室一校”为群众提供文教、艺术、娱乐、医疗、保健、体育、治安等服务。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被评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县(区)。在全区80个行政村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完成 5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0次被评为村民自治示范县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以解决“三难”优扶对象、深化安置退役士兵、调整完善抚恤补助待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双拥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实行“按系统包分配安置退伍军人”办法,年安置率均在95%以上。落实优扶政策,全区近400名重点优扶对象享受抚恤待遇。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两次获全国“双拥先进单位”。2006年,推进殡葬改革,全区实行火葬。自1994年至2007年,发行福利彩票 33 242万元,筹集公益金 3687万元。2004年始,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至2007年,有 600余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接待残疾人来信50余封、来访220人次,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
【综 述】 2008年,全区城乡低保,救灾救济、社区建设、福利事业和社会事务管理等项工作取得进展。争取上级支持资金 9759.87万元。全区城市低保对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95元,人均补差额97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1000元,年人均补差额564元。全区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861.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229.6万元。向省厅争取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309.8万元,在解决房屋倒塌复建项目中,争取到位资金66.8万元。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走访慰问1544户贫困家庭,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合计21.8万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社区建设被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省社区示范区,得奖金 100万元。完成全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任务。接收城镇退役士兵322人,安置 272人,安置率91%。继续深化殡葬改革,火化率保持100%。电脑福利彩票销售4103万元,电脑即开票184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 全区城乡救助工作重点关注低保对象、低收入群体和60岁以上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通过向省民政厅争取,将城市低保对象低保标准提高到195元人/月,人均补差额97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 1000元人/年,年人均补差额 564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6 959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5861.2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64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29.6万元。
【五保对象供养】 实施年审制度,建立完善全区 301名“五保”对象档案。提高供养标准,农村集中供养年标准提高到2320元,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1720元。
【社会救助】 对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44元、农村10元生活补贴。取暖资金1327万元。春节期间一次性为城乡低收入群众每人发放生活补助40元,发放资金 178.4万元,受益人群44 600人;继续加大大病医疗救助力度,全年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223.63万元,救助8746名贫困居民,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29.5万元。
【救灾救济】 全区遭受较为严重的干旱风雹灾等自然灾8起,农作物受灾面积 35 900公顷。制定《春荒期间灾情灾民救助方案》,汇编灾民名册,向省厅争取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309.8万元。争取到位资金 66.8万元用于受灾房屋倒塌复建和危房改造。节假日期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走访慰问1544户贫困家庭,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合计21.8万元。在汶川地震捐赠中,全区慈善总会向灾区捐款 558.7万元;在四川剑阁县地震灾区对口支援工作中,动员全区各界向灾区捐赠全新衣被15 499件。
【社区建设】 按照全省“一点三线”社区建设规划,大兴安岭地区被确定为和谐社区建设亮点单位。形成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体制调研报告,制定《大兴安岭地区社区内业工作规范和目录》、《社区建设成员单位职责》、《关于加强社区服务的意见》,将社区内业工作量减少70%,加大社区工作宣传力度,向省民政厅报送宣传报道 24篇,大兴安岭地区社区建设成果宣传片《洒落群山皆成璧》、纪实文章《十年磨一剑,社区变桃园》,分别被民政部、黑龙江日报采纳。12月,在全省社区建设会议上,大兴安岭地区交流社区建设经验,大兴安岭地区社区建设被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省社区示范区,得奖金 100万元。自筹和向上争取资金10万元,为卫东社区等单位购买图书10 000册。
【基层政权建设】 完成全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公开目录,推进村务公开,确定4个示范乡,3个示范村,通过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已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双拥优抚安置】 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检查清查,维修烈士墓、修茸纪念碑。执行优抚医疗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军人医疗待遇,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药费核销率100%。继续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优待金全部发放到位,加格达奇区落实政策,补发陈欠优待金 179万元。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军烈属活动,赠送慰问品、慰问金81.6万元。接收城镇退伍士兵322人,安置272人,安置率91%。
【殡葬改革】 全区继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绿色、生态、文明丧葬新理念,倡导群众移风易俗,实行文明丧葬方式。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利用节假日共出动宣传车26台次,发放宣传单15 000张,悬挂宣传条幅89条,张贴通告176张,宣传殡葬改革。7月,在塔河县举办殡葬管理、殡仪服务人员培训班,学习殡葬相关法规、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殡葬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和技能培训,提高执法队伍和从业人员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制发《大兴安岭行政公署殡葬事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祭祀节日期间有关殡葬工作的通知》、《殡葬服务“六公开”工作制度》、《火化工作定期检查动态报告制度》。开展 3次全区性殡葬改革推进情况执法大检查,依法对殡葬市场、公用墓地管理使用等存在问题进行纠正,限期整改;对火葬执法情况进行清查,全区无非法私埋案例,全年火化率保持100%。8月,在全区党政干部大会上,总结全区殡葬改革经验,表彰奖励5个先进集体和16个先进个人。通过推行殡葬改革,每年可节约木材9200立方米,挽回经济损失644万元,恢复植被11.5万平方米。
【婚姻登记管理】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严格依法进行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改善婚姻登记服务条件和设施,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年度办理结婚登记2338对,办理离婚登记572对。漠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 2007至2008年度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老龄工作】 规范老年优待证发放程序,理顺地区、县区办老年证的关系,把加格达奇区老年人办证工作下放给各社区受理。加大老龄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召开全区老龄工作会议,推进居家养老工作。举办第13届全区“康寿杯”门球赛。在春节、老年节期间走访慰问百岁老人,送去近万元慰问金和轮椅。老年公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委托经营,为老年人特别是城市三无老年人提供托老服务。开展敬老好儿女评选活动,评选出 6个敬老模范家庭。
【福利彩票】 调整彩票中心站点布局。全年发行彩票4103万元,即开票 184万元,筹集公益金440万元,查处违法站点12个。
【救助管理】 开展以“倡导关爱生命新风尚,谱写文明城市新篇章”为主题大型宣传救助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1人次,将73名求助人员资助返乡。
【区划地名】 与内蒙呼伦贝尔市联合开展区域管理、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在区划勘界工作中,争取省界联检经费6.5万元,完成1057公里省界联检任务, 11月,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区划地名协调会,交换省界联检意见,签订平安边界协议。参加全省区划地名对检工作,大兴安岭地区区划勘界内业建设获全省区划地名先进集体。
【民间组织管理】 按照“政府倡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民间运作”要求,结合社会团体年检工作,重点抓社会团体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提高社会团体自身能力建设。重点扶持发展行业协会,年内,全区发展各类民间组织115个,其中,社会团体10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 (张忠录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