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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林业局林木种子采收管理

塔河林业局林木种子采收管理



  塔河林业局采取措施,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防止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等现象发生,确保采种工作有序开展,为天保工程二期森林培育补植补造提供良种工作打基础。在采种期前20天,通过电视媒体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对投标单位从业人员技术水平、采种设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采集优良种子,培育优质壮苗为原则,结合2011年塔河林业局林木种子采收计划,选择林龄在40年以上的母树林、采种基地内进行采种,具体到每个林班,区域外严禁采摘。与中标采种队签订《种子采收合同书》,组织采种队成员学习《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知识,发放采种许可证,禁止无证单位和个人采摘。成立由营林管理处牵头,资源科、公安局森保科、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所有施业区进行执法监管,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不按要求的采种队,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