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实施《黑龙江省工业节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开展节能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强化企业节能管理服务,对重点耗能企业深化用能管理,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挖掘节能潜力。开展节能降耗专项监察监测,对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和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06%,完成省下达下降5%全年节能目标;申报工业局电机系统节能改造、韩家园林业局锅炉系统改扩建2个项目为省工业节能项目,为企业争取省工业节能专项资金60万元;在工业企业中宣传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全区工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质认定申报,兴安木业有限公司、卡玛兰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亿水泥厂等3户企业通过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享受税收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