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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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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制发《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表》、《关于2011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例会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1份。适时更新、维护中心支行纪检监察网站,对塔河县支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实地检查,组织各单位领导干部填报《收入申报表》和《收受礼品(金)登记表》68份。纪委书记与辖内县支行主要负责人谈话6人次,对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领导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敛财情况和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对工程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制度执行力建设活动,对97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更新和完善。制定《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分工表》,水、电、油料费用较上年增加4.86万元,同比减少55%。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负责人“三不直接分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