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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清收

不良贷款清收



  加大清收不良贷款力度,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专门清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和落实责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双降”工作实行月监测、季分析,推动“抓降”工作开展,同时争取地方党政、司法、中介等部门支持,创造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有利环境。年末,不良贷款余额19 236万元,较年初减少12 386万元;不良贷款比例3.93%,较年初下降5.0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