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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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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行署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围绕地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创建优良法治环境。年初,行署法制办制发《2012年大兴安岭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印发《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确定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为全年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保障。对全区2012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考评。加强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查办案件2件。开展行政强制主体的认定和清理。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送评案卷95本。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21人次。全年向省法制办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3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全年工作得到省政府法制办和行署的高度认可。大兴安岭地区在全省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