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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

行政许可审批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地县两级法制机构贯彻落实省政府1号令,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审批(许可)实施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许可)的违规行为,严格防止违法违规新设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变相增加行政审批(许可)环节等行为。年初调整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区和地直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管理。开展对各有关单位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的调研和清理,结果上报行署,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