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基层检察院建设

基层检察院建设



  下发《统筹推进工作实施办法》,将工作细化为11项,从督办入手,强化工作落实,保证基层各项工作完成质量和时效。确定分院领导对基层院包片制度,由包片领导对所包基层院统筹推进工作负责督导落实。年初,分院检察长对新调整检察长的基层院进行调研指导,与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林业局座谈,了解新任基层检察长履职情况。8月,各包片领导到各自联系点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推进。继续抓好基层工作五项制度的落实,即: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基层检察长工作和思想动态;巡视制度,掌握基层整体工作情况;参加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了解基层班子工作动态;加大协管力度,向地委提出调整、配备基层领导意见;述职述廉制度,基层检察长接受分院干警评议。1月,全区10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分院党组逐一述职述廉,报告2011年的工作和廉政建设情况。五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基层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增强。


地区领导在塔河县检察院调研(检察院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