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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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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公安交管部门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目标,加强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联合交通、安监部门开展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道路、重点区域、重点车辆管控,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使、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公路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2012年,全区发生交通事故78起,死亡18人,受伤110人,直接财产损失69.9万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6%,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8.6%,受伤人数下降11.3%,损失上升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