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
交通管理
加强交通管理源头基础工作,确定以车管所牵头,联合宣传、交通、秩序、法制、纪检等部门,开展交管工作源头治理。按照“企业主管、交警监管、车主自管”的管理机制,对辖区客运部门实行重点管理,按照“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坚持客运上岗必学习,有安全隐患必排除,有违法行为必处理教育。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规定,严把准入关、检验关、教育关,有效遏制和减少因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而造成事故。加强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校车、大型货车和危险品运输车等4种重点车型和记满12分驾驶人的排查和管理,以上述驾驶人为重点开展集中办班培训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各大队组织精干力量,到辖区运输企业、施工场地、客货运场站、学校等单位,对重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全程视频和远程监控对机动车检测站、科目一、科目二考试等重点部位采取全过程监控,规范各种制度,结合严厉整治、打击非法中介机构的统一行动,增加社会透明度,注重社会舆论引导,强化机动车检测和驾驶人考试重点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