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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平安畅通县区建设



  深化 “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结合 “畅通工程”和“三优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坚持科学管理、精细管理、系统管理,按照“总结提高、建立机制、全面发展”的思路,稳定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城乡交管工作水平。各地成立由常务副县(局)长为主任,公安局局长、安监局局长、交通局长为副主任,交通、建设、质监、工商、卫生、教育、宣传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要求不断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使工作开展更具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定期例会制和联席会议制,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听取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制定阶段性目标,使创建工作能够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安委会努力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公路建设力度,新建和改建公路710公里;加大设备投入力度,在主要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和监控设备220处;在中、小学校门前设置机动车减速带80条;在繁华路段增设禁停标志58处,施划道路标线1349公里,各基层单位全部实现公安四级网络的连接和使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26处。韩家园林业局、阿木尔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通过联合评定组“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考核评定。


道路安全互检(交警支队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