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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



  加强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常态化。实行人员销编备案制度,坚持实名制管理,对应销编人员实行提前预告制、届时催办制,有效预防机关事业单位瞒报、迟报减员信息和继续发放财政工资,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按照省编办《关于各地机构编制核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黑编办[2012]48号)和《机构编制核查出问题整改通知单》要求,采取人员分流、系统内部调剂、各单位调剂、自然减员等措施,严把人员入口关,有效控制超编问题发生。结合地委、行署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编外聘用和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和清退,完成2012年机构编制核查整改工作。依托网络管理平台,定期对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基金审核手册》进行核查,利用“12310”举报电话、网络监督、专项核查等方式进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全省第一批解除机构编制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冻结,调整地本级机构编制信息数据400余项。完成年度地、县两级机构编制核查资料分类整理和装订,形成120余册近700万字电子和纸质文档。原林业系统使用的单机版实名制软件升级,实现林业、地方机构编制数据有效融合、全面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