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行政审计
综述
2012年,全区审计部门树立科学审计理念,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审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功能,完成省审计厅及地委、行署安排的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全年大兴安岭地区地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共审计119个单位,专项审计调查16个单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0 137万元,违规金额13 19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6 945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94个,损益不实20 432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51篇;审计处理处罚32 166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1374万元,罚没2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58万元,应缴纳其它资金299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65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问题资金1096万元;审计提出建议283条,其中,建议制定修改部门规定6条,被采纳审计建议123条,提交审计信息234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地本级审计32个单位,审计调查4个单位,审计查出各类违规资金66 078万元,违规资金5983万元;审计发现非计量问题18个,损益(收支)不实17 912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9篇,审计处理处罚32 041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132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697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299万元,应调账处理60万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实行“审计公示”制度、送达审计制度、审计人员廉政承诺制度、审计现场监督和回访警示制度,设立行风政风廉政建设监督举报电话及信箱,确保公正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