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监管
林地监管
对2011年度征占用林地项目存在问题的五个用地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对近三年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63项征占林地项目的12个项目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责令整改。完成2011年征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检查获批准项目9个,项目批准使用林地294.1121公顷,经查实际使用233.5376公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林权单位和林业管理与监督部门下达《监督通知书》10份,并跟踪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完成《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大兴安岭东部林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审查稿)》的评审工作,完成《林地林权管理与监督手册》的编撰、印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