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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森林资源管理

综述



  2012年,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持生态发展战略,加强林地保护和资源管理,全区森林资源继续保持快速恢复性增长。严格落实木材调减计划,在64.3万立方米木材产量计划基础上,为棚户区改造争取限额产量4.9万立方米,为呼中火灾烧死木争取限额产量13.74万立方米。全年完成20个工程的占用林地报批项目。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兴安四号”专项行动,全区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156起,限期整改违规拨付加工原料问题10起,纠正贮木管理问题17起。累计行政处罚139人,追究刑事责任27人,行政问责15人。罚款53万元。责令林业局纳入总量木材18 244立方米,限期补办加工用材购货发票14 657立方米。捣毁盗猎窝点15处,拆除猎捕工具2000余件。全年核查调查设计26.04万公顷,合格率97.85%;审核拨交活立木8741个小班、面积15.9万公顷,采伐蓄积125.4立方米、出材48万立方米。会同规划院成立工作组,对加格达奇林业局、韩家园、十八站、塔河、呼玛、新林施业区“拱地头、扩地边”等非法开垦林地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查处案件34起,处罚34人,罚款20.9281万元,收回林地64 657平方米。铁路木材检查站共检查铁路运输车辆20 315车。组织开展“保护森林资源、共筑绿色兴安”主题宣传月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共设立宣传点138处,出动宣传车辆276台次,发放宣传单8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和条幅1032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