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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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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区城镇土地调查全面完成收尾工作。大兴安岭地区所辖三县四区24个城镇土地调查工作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完成调查面积106.67平方公里,大兴安岭地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城镇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完成全区城镇土地调查成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地籍图与宗地图编制工作全部完成, 全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应发证192本,已发证数80本,发证率41.7%,未发证的112宗地因相邻宗地林业部门不予指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