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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森林防火

综述



  2012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有效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全年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0起,过火总面积573.24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6.87公顷,林地过火率0.001‰,远低于1‰的省控指标,火灾当日扑灭率100%,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烧毁林场、村屯现象,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森林火灾扑救出动扑火兵力14 390人次,使用各型飞机50架,飞行602架次,飞行1158.8小时,机降98架次2680人,吊桶灭火23架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短信、彩铃、防火宣传一条街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三清”作业飞行104架次,化灭23架次。出动“三清”工作组626个1860人次,清除无证入山人员631人。加强火源管理,分别与黑河市和内蒙古大兴安岭召开森林防火联防会议,开展以“防森林火灾,保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清明节战役。坚持重点地区靠前布防原则,全区靠前驻防队伍增加到82支2855人,确保在半径80公里范围内能够首次就近调兵300~500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下派检查组407个,查出问题130个,全部及时整改。全区投入资金10 984.54万元,新建瞭望塔50座,开设米-26直升机吊桶取水池11处,购买水罐车13台、山地轻型森林消防车52台、冲锋舟69艘、隔离带开设机2台。全区有各类森林消防队伍23 551人。全年举办林火预防、指挥扑救、通讯技术等各类森林防火业务培训94次4891人。加强防火责任落实与追究,制发《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奖惩暂行规定》,逐级落实领导责任、宣传教育责任、火源管理责任、预警监测责任、指挥扑救责任、后勤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