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服务
农业气象服务
组织业务技术人员对2012年春防期气候及火险形势进行详细分析,及时上报;为农户制作《2012年农业气象年景分析》。全年制作和发布《农业气象旬报》24期,《土壤监测水分》25期。春播期间,发布《农用天气预报》4期,《春播春种气象服务专报》6期;秋收期间,发布《秋收天气预报》4期,《霜冻预报》1期;遇有灾害性、转折性天气时发布《农业气象信息》5期。地区气象局与农业委员会经协商签订信息共享与技术合作协议,建立信息产品共享交换制度,定期开展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气象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农作物长势信息、农业灾情信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等信息,及时发布中期天气预报、转折性天气预报、年景预测分析、作物生长关键期气象条件影响分析、作物播种期和收获期预报、土壤墒情信息等气象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