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人物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刘金友,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初中学历,现任古莲河露天煤矿露采二分区区长。1989年5月,任西林吉林业局古莲林场工人,1991年7月,任漠河县黄金公司富克山金矿工人,2003年4月,任现职。多年来,他脚踏实地工作,以矿为家、以岗为荣、以苦为乐,始终坚持工作在生产一线,出色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二分区的煤层中含矸层多,对煤质影响较大,能否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对刘金友是一个极大的困难和挑战。为提高煤质,他采用人工选矸,机械选矸,人机配合选矸方法,每天安排200多人,十几台机械选矸,年增加生产成本近千万元。虽生产出的煤成本加大,可煤质却每千克提高发热量300~500大卡,为煤矿增加效益5000万元。刘金友的选矸做法得到矿领导的肯定并在二分区召开现场会,在全矿推广二分区的选煤方法。向安全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向节约要效益是他经营企业的三大法宝。他在认真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主持研究出台《二分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二分区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二分区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在管理上实行层层分解,成立生产现场组,机械检修组,后勤服务组,各负其责,形成从区长到班组的企业管理系统。他动手修推土机引导轮和支重轮30多个,节约资金30万元。一次性投资847万元,把旧厂房和工棚全部推倒,建起职工宿舍、浴池、食堂和75间标准的检修车间。员工身着统一服装,挂牌上岗。投资建起集台球、乒乓球、象棋、扑克比赛为一体的多功能娱乐厅。在院内建起中心花园、篮球场、网球场。员工下班有电视看,有娱乐场所,免费洗上热水澡。他在力求企业发展的同时,更体现人性化管理,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协议、女工权益保护、工伤保险等保护职工权益合同,由工会组织随时进行监督。他出资从漠河聘请律师,给职工讲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他积极为员工排忧解难。筹集学费解决二分区困难员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员工家中失火,他每人送去2000元,四川地震,他个人捐款10万元,二分区员工捐款12万元。有困难的职工举办婚礼,他提供免费喜宴。2009年,二分区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林业水利系统优秀职工之家。他先后获全国煤炭系统劳动模范、古莲河露天煤矿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12年,获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