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刘志成,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吉林省海龙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暖通工程师,现任呼中区房产与供暖公司经理。1987年10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任现职。任职时公司的供暖排污设备陈旧、管道老化、职工思想涣散、服务意识淡薄、用户反映强烈。面对这些问题,他冷静思考,认真分析。通过调查研究和深入细致的讨论,确立“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一流作风树一流形象、一流服务创一流佳绩”的企业精神,同时,研究制定《集中供热施工方案》、《城镇排污实施方案》、《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并付诸实施,使职工职业观念逐步树立起来,企业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改变了呼中区分散小吨位供暖的落后状态,实现管理、服务、效益的良性循环。为了使供暖走上科学化的管理轨道,他首先从供暖质量、成本控制、提效益入手。在大吨位锅炉更换施工过程中,为林业局节约40万元的锅炉移出费用。经过节能减排,全区每平方米供热面积可节约燃煤15公斤、电费0.7元,以及人员工资等累计年节约500万元。提高了供热质量,保证了居民住户的正常供暖。公司先后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被大兴安岭地区授予地级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他先后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十佳”优秀公仆、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