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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模范

省劳动模范






  齐春,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辽宁省彰武县人,中共党员,初中学历,现任图强林业局潮河林场J-50拖拉机司机。1985年9月,任内蒙古库都尔林业局小九亚林场J-50拖拉机司机,1993年11月,任现职。20多年来,他凭着肯钻研的精神,在学中干、干中学,从对J-50一无所知,到熟练驾驶技术和操作规程,成为一名技术过硬的J-50拖拉机司机,单车集材产量在潮河林场乃至林业局都名列前茅。他总是每天第一个出车,最后一个收车。他收车后经常在机库里保养车辆,小问题从不过夜。他驾驶的J-50机车换了一辆又一辆,可“局最佳红旗设备操作者”的称号却保持10年。他干活干净利落,符合标准,机车不下道,集一号、清一号。他月月出满勤,年年拿全场集材产量、燃材料节余第一名。由于在木材生产中长年超负荷劳动,2008年,他换上严重腰椎间盘突出,但为不影响林场的木材生产任务,他带病坚持工作,继续蝉联林场“集材状元”的称号。2009年,为解决J-50拖拉机水箱风扇叶经常脱落变形致使水箱严重损坏的情况,他和工段的油锯手研制出J-50拖拉机水箱防护装置,并在全场推广安装使用,直接、间接经济效益达5万余元。木材生产一线工人转季后都被林场充实到扑火队里,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扑火队员,他积极参加体能和技能训练,在林业局和援外的多次扑火战斗中始终带领扑火队员在火场最危险的地方截火头、扑山火,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先后获林业局集体材状元、技术革新创新项目优秀奖等称号。2012年,被评为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