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物2012“感动龙江”年度人物提名奖 丛云龙,男,汉族,1993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嫩江县人,大兴安岭地区直属专业森林消防一支队一大队扑火队员。参加工作一年来,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任劳任怨、虚心好学,工作积极主动,业务精益求精。在历次扑火战斗中勇敢顽强、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敢打硬拼,从一名新兵逐渐成长为一名业务骨干、扑火尖兵,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历次扑火中,他敢打硬拼,屡立战功。2011年秋季,呼玛县星山村发生一起山火,他所在的大队负责西线火头的扑救任务。当时火场风力达到五级以上,他冲在最前面,与队友们冒险扑打,他全然不顾烤焦的眉毛、手上烤出的水泡,没有按班长的命令到后队清理残火余火,坚持在扑火的最前沿。和队友们经过近4个小时的扑救拦截了西线火头,实现全线合围,保护了森林资源,保住了星山村。他在老家一直都是街坊邻居公认的好孩子,懂事有孝心,善良有爱心,总是不怕吃亏,乐于助人。每到母亲节和父亲节,都不忘给父母买点礼物以尽孝心。在他家的小区里,他看到腿脚不方便的老人都会主动上前帮助拿东西,并搀扶老人上下楼。他家庭并不富裕,父母都靠打工维持生计,但他走在大街上看到身残的乞讨者,总是会拿出钱来帮助他们。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正在读中学的他把平时节省下来的10元钱捐给了灾区。他切实把雷锋作为学习的榜样,积极参加清积雪、挖边沟等义务劳动,并在夏季防火值班期间,主动承担起打扫室外厕所卫生工作,他不顾夏天室外厕所气味难闻,坚持早晚打扫,从未间断。及时上交打扫卫生时捡到的钱包,并婉言谢绝失主给他200元钱的答谢。2012年6月26日晚22时许,丛云龙在回嫩江县探亲时,因救落水女子献出生命。2012年,被追授为全区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获“感动龙江”年度人物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