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安置
优抚安置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投入1472万元加强驻军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37万元改造重点优抚对象住房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立优抚对象电子档案,发放优抚安置金1704万元。开展退役士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业务培训,安置退役士兵343人,接收军休干部7名,安置率100%。完成全区烈士子女普查登记和生活补助发放,兑现133名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5名烈士子女抚恤待遇。全年走访慰问驻军单位55个、优抚对象147名,送慰问品和慰问金折合人民币40.53万元。林业集团公司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