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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

人口计生



  实施“惠家工程”,推进创建“幸福兴安-美满家庭”,加强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2012年,全区常住总人口148 557人,人口出生率5.86‰,人口自然增长率0.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综合避孕率84%,城镇符合政策生育率97.9%,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92.6%,稳定低生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