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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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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常委分工负责制,开展廉政预防警示教育。48个重点单位实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取“一书、一督查、一谈、一报告”的“四个一”监督检查办法。各基层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认书50余份,副科级以上干部履行廉政承诺近300人次。开展廉政“清风家园”创建活动,制作廉政宣传广告26幅,设立大型临街廉政广告牌8处,设置宣传教育橱窗板报30余块。推进信访举报改革,设立书记信箱,实行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专项举报、领导带队下访寻访、纪检监察信访进社区、网上举报等措施,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件次。拓宽案源渠道,多种途径发现摸排案件线索,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全年查办各类违纪案件14件,结案13件,党、政纪处分13人,其中大要案4件,收缴违纪违法资金3.3万元。惩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经验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