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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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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救急、救难、公平、便捷”原则,开展救助工作。建立“松岭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大厅,实行首问负责制,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春节开展“送温暖”活动,发放价值慰问物品价值10万元。“金秋助学”救助特困职工子女8户4万元。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帮扶救助231人,其中生活困难226人、医疗救助2人、助学3人。全年支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金150万元,取暖补贴资金168万元。发放社会散居孤儿生活津贴8名6.18万元,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8.7万元,发放火化补贴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