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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列为“一把手”工程,实施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完善长效机制,制发《新林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电视节目设立活动专栏和曝光台,宣传普及文明公民基本知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19次,出动人员63 025人次,清理垃圾73 846吨,新增绿地面积22.7公顷。开展义务劳动460余次,参与35 079人,投入机械24 300余台次,清运垃圾10 580余吨。承办地区绩效管理活动暨城乡清洁工程现场会,城乡清洁工作被地区评为全区创建“三优”文明地区暨“城乡清洁工程”先进单位,获奖金150万元。塔源镇被地区评为花园式林场,获奖金10万元。新林二中被地区评为花园式学校,人民医院被地区评为花园式单位,新林镇创业小区被地区评为花园式居住小区,均获奖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