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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林生产

营林生产



  将营林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森林抚育生产任务实行实名制和公示制,清理外委人员70余人次,960名职工及家属从事营林生产,人均月增收3500元。实行苗木质量责任追究制,执行“五证一签”(起苗、分级、包装、运输、假植,苗木到场地由技术人员签字接收)制度。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编制林业有害生物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全年完成森林改培补植补造1万亩,有害生物防治18.81万亩,森林抚育补贴试点25.75万亩,义务植树1.2万株。代表林业集团公司通过国家林业局造林检查和森林抚育试点检查验收,森林抚育检查全区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