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
  围绕地委决策和部署,督查落实地区“两会”重点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动调研,对各部门落实地委工作实施监督。制定全年大型综合性督查要点4个,确定督办事项173项。落实月报告、季分析工作,记录各单位报送情况,了解各方面工作进展。推进全民创业,联合六部门对全区开展调研,形成《关于全民创业增收致富工作的调研报告》,召开全区全民创业经验交流会。制定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关于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起草《关于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全民创业工作提供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在新华网、省报等区外媒体进行宣传。加大督查通报力度,适时扩大通报范围,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工作中,对65家工作反馈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