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建设
基层党组织建设
【基层党组织建设】
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实行一岗双责,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并配备副处级班子成员任副书记,全年调整基层党组织书记14名,委员81人,组建机关第一个境外党支部——圭亚那采伐队党支部。制定《地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有”方案》,从班子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建设、典型选树等十个方面进行规范。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活动。对基层党组织实行“分类定级、动态管理”,A类党组织达6 2 %,没有D类支部。开展“星级部办、星级党员(公务员)”评比活动,授予星级部办658个,星级党员(公务员)1230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地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优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培训班,培训积极分子60人、党员1371人。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扩大谈话范围,实行全员民主测评。审核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对2名不交党费的党员给予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