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



  【综述】
  2013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建设实现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言行,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治理,完善行政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推行12388电话举报。坚决查办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全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7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监督检查组125个,开展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明察暗访1260次,查处问题33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299人。落实《廉政准则》,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的整治力度。落实“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地县两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99人(次),对124名新任职县处级干部和312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055名县处级干部和4697名乡科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组织1100余名县处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规则》,明确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问责案件的工作权限及程序。对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查处截留营林资金、“拱地头、扩地边”、毁林开荒、盗采砂金破坏林地行为等进行执法监察。通过“行风热线”等方式,收集企业、群众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全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区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0 757个,制定防控措施48 415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3662个,建立和修正完善各项制度6151项。

  【政治纪律建设】
  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章。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抓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查处1名干部。

  【案件查办】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全面推行12388电话举报,确定专人负责,24小时值机,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九个严禁”专项举报工作;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活动,到基层一线办理信访案件。全年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379件(次),其中,上级交办86件,署名举报89件。发信访通知书20件,向下要结果件64件,进行信访初核14件,向本委(局)提供案源36件(含重复件11件)。以查处“卖官、卖工程、卖编制、卖木头”等腐败案件为重点,全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7件,同比上升33.64%,其中,大要案69件,占立案总数的46.94%,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6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1.71万元。

  【落实“八项规定”】
  制定出台《关于保证地委行署林管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落实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成监督检查组125个,开展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问题明察暗访1260次,查处问题330个,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299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省委巡视组对本区落实中央和省相关规定工作情况给予高度评价。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汇报会(地纪委 提供)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落实《廉政准则》,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问题的整治力度。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监督检查。地纪委组成明察暗访组,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两节”市场、婚丧操办等检查15次,查处公车私用车辆3台;各县级纪委组成112个明察暗访组,开展监督检查207次,对10名公车私用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全区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6起,处理党员干部7人。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区495名纪检监察干部和15 763名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均未持有会员卡。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对地林直车改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区查处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问题53个。

  【党内监督】
  落实“三谈两述一报告”制度,地县两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99人(次),对124名新任职的县处级干部和312名乡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055名县处级干部和4697名乡科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组织1100余名县处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开展乡(科)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向县(区)纪委全委会述廉工作。与地委组织部联合下发通知,就开好2013年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作出安排部署,并加强督促指导。针对一个时期领导干部中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下发《重要提示》等办法,及时警示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规则》,明确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问责案件的工作权限及程序。5月中旬,对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交办的2起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对5月3日图强林业局奋斗林场施业区发生山火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通报全区。全年问责党政领导干部80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3人,其他人员43人。

  【执法监察】
  开展对森林资源保护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等八项失职渎职专项行动;开展对加格达奇区异地安置棚改住房核查和全区保障性安居住房(廉租房)分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题调研,对存在的问题,核查组提出9条建议,并就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监督下发通知;对各县区林业局2011、2012年招标的126个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7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组成2个防火检查组,对各县区林业局、古莲河煤矿等单位春、秋两季森林防火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整改要求;开展整治木材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查处违法木材运输车辆28车,行政处罚28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车改车辆清查、征兵工作复检、良种补贴等情况的核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情况监督检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督查;开展全区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并约谈部分领导干部。

  【政风行风建设】
  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及“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网络监督,将收集到的企业、群众对各部门、各行业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全年在地林直、中省直和加格达奇区选择122家单位参加“行风热线”节目,接到企业、群众反映咨询类问题579个,解决实际问题19个。

  【专项治理】
  查处2名假期违规补课教师,取缔1个无证办学点,并对1名违规补课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保健食品、化妆品商店等3366家,责令整改289家,立案处罚54起,罚款15.15万元,责令停业9家;制发《2013年全区卫生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地直医疗机构落实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区61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治理公路“三乱”,对加格达奇区公路管理站违规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与行署物价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区发生土地纠纷案件5起,通过乡村调解办理4件、仲裁委员会调处办理1件;对各商业银行组织开展7项现场检查,派出检查组22次,检查机构21家,发现问题48个,提出整改建议50条;规范电信收费行为,查处强行扣费、违规营销、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等问题;加强天保资金监管,对44家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全区超编和在编不在岗等各类“吃空饷”情形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各类“吃空饷”人员225人;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将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在网上公示、公开进行招投标,由纪检监察、检察院、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在抽签分房时,纪检、审计、房产、建设、公安、社区等部门现场进行监督,确保保障性房屋分配公平公正。

  【廉政风险防控】
  全区围绕“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提高”三个环节,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大兴安岭地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廉政风险排查办法(试行)》。全区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0 757个,制定防控措施48 415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3662个,建立和修正完善各项制度6151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台帐、绘制防控工作流程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省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组的检查验收。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制发《大兴安岭地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地直党政机关工作部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核细则》和《经济杠杆、行政执法等部门服务招商企业绩效考核标准》。健全完善优化发展环境投诉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监督员)网络。受理投诉51件次,全部进行处理。约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单位首席代表28人次,对窗口工作人员通报批评4人次,批评教育77人次。

  【行政绩效管理】
  完善指标体系,对2013年行政绩效管理指标征求意见和建议7类105条,并结合“两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对指标体系进行充实和完善,下发《活动方案》。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分析、核查、预警、督办等制度,初步实现行政绩效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督促各指标评估责任单位健全日常监控制度。开展季度考评工作,采取“听、看、查、询”等方式,完成对各地、各部门前三季度行政绩效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的全面考评,考评结果全区通报。依托大兴安岭政府网,与行林办、工信委等有关部门配合,构建集绩效评估、网上投诉、测评互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络平台。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信息115条。

  【反腐倡廉宣传】
  在《大兴安岭日报》开辟《廉政-勤政》版块,在《大兴安岭日报》、地区电视台新闻联播开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专栏,在地委党政办公楼和行政服务中心广告机上滚动播放廉政宣传标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的覆盖面。在省纪委《明鉴》刊物设置专版,集中反映全区反腐倡廉建设的亮点工作。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26篇,在《大兴安岭日报》发稿467篇。

  【反腐倡廉教育】
  组织全区厅级领导干部及县区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共计54人,参观全省廉政教育基地;拍摄全区首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片《狡辩》和一部电视专题片《从政倡廉为官修德——大兴安岭地区开展从政道德主题教育月活动纪实》;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开展研读《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和做为民、务实、清廉官的读书实践活动;组织全区180名新提职县处级干部参加廉政知识闭卷考试;开展“党纪条规与廉政法规”百题竞答活动,全区152个单位31 184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答题;选送28人参加中纪委、省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

  【廉政文化建设】
  以3个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和12个地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依托,促进廉政文化建设“一地一品”格局的形成,打造大兴安岭地区版画、塔河县桦树皮画、呼玛县鄂伦春民族文化等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在全区开展微小说、微戏剧、微电影等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征集3大类30个微型文艺作品。

  【网络舆情引导】
  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报送和处置工作,全区建立分网监看和轮流值班监看工作制度,组建地、县、乡三级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权威信息网上发布,全区在新华网和人民网上发表网评文章110余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制发《2013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的意见》。组织全区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签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地各单位层层分解任务和落实责任,在全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落实“四个一”督查办法、日常重点抽查等制度,加大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年度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实行“四个挂钩”,严格兑现奖惩。追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渎职行为,全区有15名领导干部因违反责任制规定受到责任追究。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制发《2013年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各涉农县(区)纪委在2012年底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双述双评”活动。协调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屯四级农村便民服务体系。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开展政策落实、矛盾调处、帮贫解困、科技致富“四进农家”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起,核查办结涉农信访15件。

  【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各县、区、林业局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建设,将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确定为全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县、区、林业局建立相应的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促进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落实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效能监察、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之中。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代会、述职述廉、“三重一大”、职务消费、薪酬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

  【党务公开】
  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并统一编辑成册,做到规范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将党务、政务、企务、事务、居务等公开内容和形式进行整合,逐步建立大公开格局。开展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将呼玛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确定为全区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试点单位,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总结经验,发挥先行先试、示范引导作用。

  【政务公开】
  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行业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内容、要点、形式。依托网站、宣传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开通松岭区政府微博和“北极公安”官方微博,其中,“北极公安”官方微博入选黑龙江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构建省、地、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站群和价格监测网络。根据国家、省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推进行政审批、食品药品安全、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和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在859个社区网格单位中探索实践网格化社区管理模式。全区(含县、区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各办事大厅窗口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8 930条,较2012年同期提高23%。受理依申请公开42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结,办结率100%,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厂务公开】
  拓宽厂务公开领域, 推动厂务公开向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向林场和班组延伸。建立以地、县(区)委、企业党委为主的厂务公开领导网络、以企业行政为主的工作网络和以纪委、工会为主的监督网络,健全厂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组织制度保障。各地都明确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以党政联席会、企情发布会、企务公开栏、网络、广播、电视等为主要形式的公开体系,多渠道实行企务公开。

  【村务公开】
  结合省政府农村社区建设、后进村整改等工作部署,开展一站式服务、透明服务、公开服务。各地不断调整村务公开方法、内容,修订村务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农村社区建设款物使用情况,农业补贴、土地征用、计划生育、退耕还林、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救助款物发放等,做到事前公开、征集意见。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自身建设】
  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把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及时对县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进行调整补充。举办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县处级干部作风建设研讨班、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开展学习《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测试100题》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篇。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在全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中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组织5名派驻纪检组长参加省纪委举办的第一期派驻机构负责人轮训班。抓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回头看”工作。下发《关于大兴安岭地区加强乡镇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