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政法工作
综述
【综述】
2013年,全区政法部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推进平安兴安建设、法治兴安建设、过硬队伍建设“三大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开展平安兴安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事关民生的5类53个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立项评估,准予实施52个,暂缓实施1个。落实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坚持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通报等工作制度。按照精心、精致、精品的“三精”要求,对社会管理进行科学规划、顶层设计,制定《进一步深化平安兴安建设五年规划(2012~2016)》、《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兴安建设实施方案》等平安创建措施,形成具有本区特色的“1+26”(1个总体规划+26个实施意见)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布局。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区新建公益性视频监控点569个,建设居民小区监控设施954个。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工作,全区有2687名政法干警进入1035个社区网格。在全区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动,预防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全区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5%。开展法治兴安建设,印发《大兴安岭地区政法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暂行规定》等文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承办中国法学会、团中央联合举办的2013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大兴安岭站)活动。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科学有效监控,推行居住证制度,健全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大兴安岭地区公众安全感、平安建设满意度、治安状况满意率、平安成果认同率四项考评指标均居全省首位,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及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