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对流动人口科学有效监控。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健全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服务体系,开展流动人口大排查,掌握全区流动人口17 183人,出租房屋2534户,对年龄在18~45岁之间男性流动人口全部纳入重点人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