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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监督管理

公共安全监督管理



  【公共安全监督管理】
  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加强边境界江一线治安管控,建立“三长管边”、“四联管控”和“民警任村官”等工作制度,开展“清江”、“零点”、“秋风”和“东方-2013”等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边境安全稳定。加强生态保护,开展“兴安5号”、“猎鹰”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伐林木、破坏林地、盗采砂金、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1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44人。强化食品药品管理,开展“护绿打黑”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交通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区公路交通事故与上年同比起数、死、伤、损失四项指标分别下降16%、9%、29%、73.4%。严格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捆绑式监督管理、交叉检查执法、归零式清缴隐患、零距离教育培训四项有效管理机制,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