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推进企业改制

推进企业改制



  【推进企业改制】
  完善《商贸总公司推进改制工作效绩考核实施细则》,制定《2013年商贸总公司推进改制工作效绩考核责任划分明细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检查、督办、落实。实行定期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企业改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问题解决办法,全年召开企业改制工作专题会议16次。实行信息定期反馈通报制度,每月3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上报行署督查室,全年没有漏报和迟报现象发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推进改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自查与评定,将考核评定结果向全体职工大会通报。通过稳步推进、按时完成阶段工作任务,截至年末,商贸总公司改制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向行署工信委提出《关于商贸总公司改制的设想和建议》,配合林管局财务处审核认定资产评估状况及债权债务等相关事项,同国土、社保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土地、内退、工伤、职工遗属、医疗等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