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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风险防控

案件风险防控



  【案件风险防控】
  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消除风险隐患。将案件风险防控评价结果与高管履职评价、机构准入及案防风险检查频度挂钩,提高银行业机构案件风险防控积极性。督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四项制度”,累计干部交流10人,岗位轮换448人,强制休假96人,近亲属回避86人。会同公安机关对全辖151个银行机构网点开展安全评估、安防工作后评价、节日期间安全等大检查,检查评估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