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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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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提醒告诫会( 地区物价局 提供)
  【价格调节基金】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救助特困群众,全年使用地级价格调节基金433.4万元,为全区23 047户困难群体每户发放100~200元救助金。呼玛县在黑龙江水灾封路、粮油断供期间,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向“三无”人员发放28.4万元生活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