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监测
统计监测
【统计监测】
监测各县区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对全年、各季度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监测报告,提出监测预警,及时呈报地区主要领导和行署督查室,督促基层目标完成。监测省委对地区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指标,按期呈报省市(地)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8月份,形成《关于1~7月份全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测报告》,重点对难度指标提出预警。结合上年责任指标体系,开展本地区计划完成进度监测,对存在难度的指标进行预警,对下步工作提出可行建议,呈报地区主要领导。建立《大兴安岭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和生态民生为框架,完成权数设置、目标值确定、计算方法、监测报告等研究工作,此项工作被省统计局确定为统计研究重点课题。借鉴广州、大庆等地调查方法和经验,完成《建设幸福兴安监测体系》实施意见、监测方案、主观满意度调查方案、调查问卷设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