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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森林资源管理

综述



  【综述】
  2013年,全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依法治林,强化林木采伐利用管理,严格落实减产政策,突出林地保护工作,加强管理与监督,保持森林资源持续恢复性增长。全区木材产量调减到56.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1.37%。开展林下经济使用林地情况专项检查、涉农林地专项检查等行动,查处破坏林地案件93起,收回违法占用林地463公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五号”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森林资源案件130起,依法取缔木材加工厂点1家,收回林地179.5公顷,没收木材290米。组织开展伐区作业质量和调查设计验收工作,全年组织开展伐区作业质量验收16次,组织开展调查设计质量验收9次。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综合检查、涉农林地清查工作,查处“拱地头、扩地边”毁林开垦等滥占林地案件16起。全年有32个工程项目占用林地获国家林业局批准。在伐区调查设计中实现伐区电子制图、林业占地规划设计制图工作。全区验收调查设计面积31.8万公顷、出材71.9万立方米,合格面积31.2万公顷、出材70.2万立方米,验收合格率97.9%。对木材运输证实行运输计划和拨交双向控制,对小杆严格实施现地认证制度,全年完成运输总量167.7万立方米,占年计划的48.8%;办理烧死木运输证明25.5万立方米,占年运输计划的46%。行署资源局承办全区生态建设专题研讨班,40人参加。全区资源系统全年报送信息443篇,在《大兴安岭日报》发稿11篇。